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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七届中德人权研讨会闭幕式上的总结发言 林伯承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第七届中德人权研讨会凝聚着中德政府的关心、支持,与会者的辛勤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在这富有纪念意义的时刻,我们向为会议作出突出贡献并六次出席会议的尊敬的格梅林议员女士,向远道而来的全体德国嘉宾表示深深敬意和衷心感谢! 中德人权研讨会伴随着中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时代进程和德国不断奋进的历史发展,浸渗着我们的心血、汗水、理念和智慧,走过了不平凡的七年历程,即将圆满完成第七届会议的历史任务,继续在中德两国以及国际社会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我们的会议,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德国新政府即将组建的重要时刻,应时而开,充盈活力,站到了时代和历史发展的新起点上,具有登高望远、一览众山的开阔视野。在科学理念、东方文化典型代表的导示和西方文化经典内容的启迪下,我们的会议,虽不足百人,但实质上是凝聚了中德两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具有气势恢弘、理念淳厚的文化内涵。我们的会议,圆满成功,在立意的高度、深度,议题的范围、内涵以及影响和效果上,有四个方面的突破、进展和升华。 第一,我们这次会议着眼于建设国际和谐社会,顺应了协商对话、不搞对抗的国际人权发展的时代潮流。以持久和平、共同发展为基本标志的国际和谐社会,是全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世界。和谐世界,重在建设,重在共识、重在行动。对话,益于消除分歧,促进和谐;对抗,容易激化矛盾,破坏和谐。在人权问题上,平等对话,不搞对抗是国际人权合作的正确途径,也是和谐世界建设的实际步骤。我们这次会议新老朋友喜聚一堂,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畅所欲言,求同存异,公民的言论自由在我们的会议中得到充分体现。大家娓娓道来,坦露心声,在激烈讨论中碰撞思想火花,在信任友好中阐发深刻理念,在人权的历史性、普遍性,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对人权的保障作用,法律保障人权的重要性,人权与一定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人的尊严与生存权,以及反恐中的人权等诸多问题上取得了趋于相同的看法,在短期内无法形成共识的关于人权的起源、立法机制、人权的共性个性统一,以及如何看待死刑等问题上也取得了某些理解和谅解,创造了连续七年和谐探讨人权问题的新记录。这在中国非政府组织进行的对外人权交流中绝无仅有,在国际人权合作领域也是一项可喜、可贺、可书之举。我们有理由为此感到欢愉和自豪。 第二,我们这次会议立足于全面介绍中德人权发展状况,开创了介绍成就、不回避问题的会议新风。经济发展水平,是衡量人权状况的重要尺度。中国的发展与自己纵向比,变化巨大:中国GDP从1978年的1473亿美元增加到去年的1.6493万亿美元。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用不到世界7%的土地,养育了占世界近22%的人口,这是一个彪炳史册的人权奇迹。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发达国家横向比,差距明显:中国GDP人均值去年约是美国的1/34,日本的1/31,德国的1/23,世界排名第109位。实事求是地看,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情况非常复杂,正经历着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从价值观念单一化向价值追求多元化转变。这种转变大势所趋,不可逆转,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和遇到了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拉大,就业压力增加,社会保障有些滞后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成就与问题并存,挑战与机遇同在,这是一种客观现实。德国的人权状况在整个国际社会中享有盛誉,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经验,但正如德国朋友介绍的那样,也同样存在失业率高,在一些地方存有歧视外国移民等现象和问题。我们这次会议敢于正视、揭示这些问题,是一种理念的、行为的、意志的进步,更是一种坦诚相见、友谊聚增的标志。我们有理由为此感到欣慰和喜悦。 第三、我们这次会议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高层次、多视角、宽领域进行人权问题的探索和研究。我们这次会议中德两国政府和社会相关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双方都派出了高规格的代表团。德国代表团有三位联邦议员,一位欧盟议员委员会副主席,一位宪法法院法官,一位高级研究人员,创造了参会人员七届规格之最。中国参加会议的有50多人,其中有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和政府高级官员,有专家学者、企业家和非政府组织高层管理人员。规格之高、人员涉及领域之多为前六届所不及。正因为双方有如此高规格的代表团,所以才有了高层次、多视角、宽领域研究问题的创新举动,才有从宏观到微观,从原则到具体,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诸多领域,进行广泛而热烈的讨论。从一定意义上看,大家都是政治家,高屋建瓴,审时度势,所谈的人权问题往往是从国际社会和整个国家利益着眼,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大家又都是理论家,求真务实,鞭辟入里,理论紧扣实际,把遵守国际准则与依循本国国情融合起来,进而上升为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的哲学理念问题;把由具体事例渐而推导出的综合结论,上升为由个别到一般的哲学认识问题。大家又都是翻译家,驾驭言语,神采飞扬,把各自国家特有的人权语言,用对方易于接受的方式表达出来,把抽象、枯燥的人权概念用具体、生动的人权事实反映出来,这是艺术的再现,理念的再现,智慧的再现。 第四、我们这次会议紧贴现实,传承历史,面向未来,为今后中德双方更好地发展友谊、交流合作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人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与连绵不断的历史沿革紧密相连。我们探讨人权问题,离不开中德两国的历史交往和整个社会的宽阔背景。中德两国人民历来彼此怀有友好情感,自1303年开始交往至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1972年中德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全面发展,经贸、科技、文化和教育及其他各方面交流成效显著;中国十分重视德国在欧洲以及国际社会的重要作用,德国也把中国放在亚洲和整个世界政策的突出位置,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朝着更好的方向迈进。这些都与人权问题息息相关,是我们人权交流的基本话题和重要内容。我们始终认为,德国是一个非常具有历史责任、国际责任、道德责任的大国,决不能把德国与某个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国家相提并论。就是对待这个西方国家,我们也要从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大局,从和平与发展的大局,从建设国际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关系。以大事、大情、大理领小事、小情、小理。任何人都不应以己之见,伤害与我们交往甚久的德国朋友的感情,这是我们一以贯之的态度和主张。 在会议即将结束之际,我想起了黑格尔先生的一句话,大意是,太阳从东方的中国升起,而从西方的德意志降落。不管他当时说这话的语言环境和目的是什么,但他用太阳把中国与德国联系起来的独特视角,气势磅礴,富有远见。中德双方的联系和交往是客观的永恒的。中德友谊将与日同辉。这是我们的心愿,也是不可逆转的客观现实和历史趋势。至此,我们可以绝有把握的说,我们这次会议的思想和对话成果将连同德国人民的热情、友情、真情一起载入世界人权对话的史册。 最后,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再一次向为会议做出突出贡献的格梅林议员女士、库普夫议员女士,向全体德国嘉宾,向忙碌在会议第一线的弗希特先生,致以深深致意和衷心感谢!向出席会议的我国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代表及翻译朋友,向给于会议充分关注和积极报道的新闻界朋友,向为会议服务的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诚挚的感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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